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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而復得的感覺雖然很好,但是此次的經驗卻讓我嚇出一身冷汗…這是發生在2001年12月我去香港考音樂考試前的遺失事件,我本身住在建國南路,因為公司在建國北路,沒有公車可搭,再加上學琴和練琴的地方也在公司附近,於是為了方便並節省時間,我都騎摩托車。

 

 

在考試前夕,我拼命的練琴,我每天幾乎是我們那層樓第一個到公司上班的員工,下班後就急急忙忙趕緊去琴房練琴,假日才去上課。為了可以考過我的鋼琴鑑定考試,我甚至還請假練琴,練到手和肩膀酸痛,仍繼續練;練到手指指甲裂開,貼上繃帶也再繼續苦練。

 

就這樣,考試日期終於來臨了,我除了星期三晚上公司有固定的全球電話會議要開之外,我一定去琴房練琴。我的考試日期是在星期五早上,因此我訂了星期四晚上的飛機到香港,考試的那星期我仍繼續苦練,就在我要前往琴房練琴的星期二晚上,我將剛拿到的護照和機票,與我的琴譜放在同一個公事包內,將那年努力為了要達成目標的重要文件全放在一起。

 

從101大樓的54層樓照下的台北夜景

 

 

我走路到我停放機車的地方,但心理卻一直想著考試的事情,於是在將公事包放在機車前面時卻忘記扣緊它,就這樣騎著機車到轉彎處時,不小心將包包整個掉落在馬路上,我並不知情的繼續騎車前往鋼琴教室,停車時才發現公事包整個不見了。我當時整個人都嚇呆了,我趕緊沿著從公司到鋼琴教室的路線來回尋找,至少跑了三、四次以上,最後沒找到,只好到警察局備案,報案後便先回公司,心理想著先回公司打電話至銀行申報信用卡遺失等事宜。

 

 

 

北海岸的美麗日落─

本人的相機沒電,還好朋友有帶相機幫我拍下這張很棒的日落景象。

一進入公司,我主管告知我,剛剛有人打電話急著找我,對方說他撿到了我的東西。原來對方是在建國高架橋下撿到我的公事包,裡面放了張名片,所以才打電話通知我。還好當晚我有先回公司,而且很幸運的我主管接到電話,否則當天晚上我一定急到睡不著覺。

我這次算是幸運遇到好心人士,撿到我的東西後願意還給我。現在回想起來,卻發現當初丟掉東西的那一煞那,其實心理閃過千百個責罵自己的聲音:「為什麼要將護照、機票放在裡面?為什麼要將那本託朋友從英國倫敦找到蘇格蘭,然後再從比利時寄回台灣的琴譜放在裡面?為什麼公事包不扣在機車椅座下方?…」

 

人們好像常常在失去時,才悔恨當初為何不好好珍惜!

 

 
 後記:我覺得這篇寫得並不好,只不過是為了警惕我自己要多注意,避免常常掉東西罷了。最近聽到朋友去警察局報案的情形,讓我想起我也曾經至警察局報案兩次,不知道他們是不是因為看太多民眾發生事情的案例,所以都不慌不忙慢條斯理的處理你的案子,使你又氣又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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